2014-2-22 01:53| 发布者: tianzc| 查看: 56| 评论: 0
2013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荆州市财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湖北省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对湖北闽洪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阶段参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本次批准的阶段参股,参股期限一般为三年,参股企业每年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产业基金委托出资人支付股利;在阶段参股到期时,参股企业必须按照约定,回购产业基金委托出资人所持有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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