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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教父:吓退庸众的五个创业想法

2014-7-28 23:43| 发布者: tianzc| 查看: 206| 评论: 0

摘要: 编者按:Y Combinator是现在美国最火的技术创业孵化器公司,已经培养出Dropbox、Heroku、Airbnb、Bump、Justin.tv、Reddit、Disqus、Posterous等明星公司,其创始人Paul Graham也被媒体称为硅谷创业教父、撼动硅谷的 ...

编者按:Y Combinator是现在美国最火的技术创业孵化器公司,已经培养出Dropbox、Heroku、Airbnb、Bump、Justin.tv、Reddit、Disqus、Posterous等明星公司,其创始人Paul Graham也被媒体称为硅谷创业教父、撼动硅谷的人。本文节选自他的最新博客文章,文中他提出了若干大胆的创业想法,本文择取与IT相关的五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创业教父是怎样的艺高人胆大。


Y Combinator公司创始人Paul Graham

  我在Y Combinator工作时注意到最惊奇的事情是,那些最具野心的创业公司的想法是多么地吓人;在此篇文章里我将举例说明这种现象。这些想法或许能够成就亿万富翁,却也足够令人望而却步。


  但请勿担心,恐惧不意味着软弱,而可以说是理智的表现。创业公司拥有的最大想法往往令人畏惧,它们不仅意味着繁重的工作,还在威胁着你的自我认同,让你对能否有足够的抱负坚持到底产生怀疑。《成为约翰·马尔科维奇》中有这样一幕:书呆子英雄邂逅了极有魅力、饱经风尘的女人。她对他说:“你看,即使你得到了我,也罩不住我。”对我们来说,这些想法也是这样。


  这是你理解创业公司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你曾期待伟大的创业想法是具有吸引力的,然而它们往往与你不合。这会导致一堆后果:对于试图思考创业创意的人,伟大的想法遮蔽起来,被他们的潜意识过滤掉了,即使是最有野心的人,对于这些想法也是敬而远之为上。


一、新的搜索引擎

  最棒的创意反而被视为不可能。我不知道再造一个搜索引擎是否是最棒的想法,但它或许会被认为是不可能的。最近我发现看似坚不可摧的Google们,防御要塞上也出现了裂痕。


  微软决定干搜索这个行当时,我就知道它已经迷失了自己的方向。对微软而言,这不是它既定的动作,这么做是因为它们惧怕Google,而Google在做搜索。这意味着两点:一、Google在为微软设定日程表;二、微软的日程表里有它不擅长的东西。


  这么说这并不是必然再需要一个搜索引擎。只不过,最近我有点怀念以前Google的时候,彼时的Google还没那么社交化,总能快速而简洁地带给我正确答案。现在呢,搜索结果似乎盲目地迷信科学(受到科学神教的启发?),正确与否需要自己判断。并且页面不再给人清新、极简的感觉。Google搜索的结果曾经像Unix工具的输出,现在如果我不小心把鼠标点错了地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要在搜索上占有一席之地,需要打造一个所有黑客们都会使用的搜索引擎,它的用户将囊括一千位顶尖的黑客,尽管规模不大,却也不必担心有人会取代其有利的位置,就像曾经的Google。十年来,我第一次有了更换搜索引擎的念头。


  既然能干这事儿的人会在这一千名黑客当中,那方法就很直接了:随自己喜好开发一个搜索引擎,甚至带有极度的黑客风格,比如,使之擅长代码搜索。或许你会将搜索查询设定为图灵完备的,事实上,只要让这一千名黑客成为你的用户,任何做法都是好的。


  如果你要做的事情会长期约束你,别担心,因为假如你不搞定那帮最初的核心用户,这事儿也是干不长的。如果能做出一件东西,你和朋友们都打心眼儿里觉得比Google还好,那你的IPO之路已经走了1/10了,就像曾经的Facebook,把所有的哈佛毕业生发展成用户,尽管他们未必意识到这一点。


二、取代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最初的用途并非我们现在这样,如今它不再是种消息传送协议,而成为了一种todo-list,我的收件箱也就成为了一个清单,通过电子邮件,待办事项进入这个清单中。不过这个清单真是糟透了。


  我愿意尝试任何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但我怀疑仅对收件箱做改变是不够的,电子邮件必须被新的协议所取代,它可以是todo-list协议,而非原来的那种,尽管如下的做法可能显得有些退步:


  Todo-list协议相比于电子邮件,应该给收信人更多权力。更多地限制那些向我的收件箱里添加事项的人,如果有人要添加东西,需要告知我该做什么。除了读信,他们是否还要求我做其他事情,而这事有多重要?(显然还需要有措施防止把一切事情都说的很重要),以及什么时候完成?


  以上只是改造电子邮件的创意之一,这些想法就像要搬走巨石的力士。一方面,根深蒂固的协议不可能被改变;另一方面,大家长期忍受一成不变的糟糕的电子邮件似乎也不太可能了,如果电子邮件终将被取代,现在是时候了。


  假若方法得当,或许能够避免“改变旧协议”和“采用新协议”哪者为先的问题,因为最具影响力的那些人会率先采用新的协议,他们同样受够了电子邮件。


  不管你要干什么,都要快。Gmail已经慢得让人抓狂,如果你做出产品不比Gmail好,但是很快,这就足够你从它那里夺走用户。


  Gmail变慢的原因是Google没法承受太多对它的投入。不过有人愿意为此付钱,一个月50美元都不是问题,因为按照我花在电子邮件上的时间(想起来都吓人一跳),合理的收费至少要1000美元吧,考虑到每天都要费时去读写电子邮件,收费50美元已经让生活变得美好的廉价方式了。(译者注:无疑作者在讽刺Gmail之类的电子邮件效率之低,即使收费版也很慢)。


三、互联网影视

  好莱坞对互联网的接受很迟缓,这是一个错误。我认为在内容的提供机制方面,是互联网胜出了,而非有线电视。


  不少原因是由于有线电视极其糟糕的用户体验。我们家已经等不及Apple TV了,出于上一台电视的厌恶,几个月前我们用一台固定在墙上的iMac取而代之,虽然用无线鼠标控制它还有点儿不便,但比起之前不得不看的噩梦般的电视UI,已经好很多了。


  现在大家看电影和电视的时候,部分注意力会被毫不相关的东西分散,比如社交网络。更多的注意力则被和影视娱乐有点儿关系的事物吸引,如游戏。然而对传统的影视娱乐,大家总还是需要的,虽然是坐在那里被动地看着上映的内容。那么通过互联网怎么传播影视呢?你提供的内容肯定要比Youtube上的视频片段更长,所以大家坐下来看节目时,应当获得一种心理预期,或者知道这是一系列自己熟悉角色的一部分,或者对于稍长电影,他们将提前了解剧情提要。


  内容交付和付费有两种途径,要么是像Netflix或者苹果提供娱乐应用商店,通过此来获得观众;要么是因为不具备此种能力,或者技术乏力,则会为视频制作商提供点播式的支付或者流媒体服务,此种方式还将催生提供基础设施的公司。


四、下一个乔布斯

  我最近和一位对苹果非常了解的人聊天,我问他说,苹果的现任掌门人能否像乔布斯一样,领导公司不断创造新东西。他回答得很简单:“不会。”我早就有点儿担心会是这样的答案,于是我继续问他做何解释,但没有答案。


  是的,不会再有新的伟大产品从苹果的流水线上生产出来了,苹果的收入或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增长。但如微软的表现告诉我们,在技术行业,收入是一个滞后的指标。


  所以问题来了,如果苹果未来做不出下一代iPad,有谁可以呢?现有的玩家里没一个能做到,这些公司没有一个是由有产品远见的人经营的。按照经验,不可能雇佣到这种人,只能等着他自己上门,并且不解雇他。(译者注:潜台词是这很难)。所以能够创造下一波硬件浪潮的很有可能是一家创业公司。


  一家创业公司想要做得像苹果那么大,听上去这种野心近于荒谬了。但是这种抱负,相比起昨日之苹果成为今日之苹果,并不过分,而且苹果做到了。并且面临这个问题的创业公司比起当年的苹果还有一个优势:有了苹果这个范例,乔布斯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是可能的。这将在对其未来的后继者有所帮助,直接地,像Roger Bannister那样证明,虽然可以比前人做得出色地多;间接地,像Augustus给人留下地深刻印象:凭借一己之力可以创造未来。


  现在我们都能感受到乔布斯走后留下的“领袖”真空,如果一家新公司能够勇敢地引领未来的硬件发展,用户会愿意跟随。这家公司的CEO,这“又一位乔布斯”(或许达不到乔布斯的高度,也不必达到),只需要比三星、惠普或者诺基亚做得更好,而这看上去相当可行。


五、寻回摩尔定律

  过去10年让我们回想起摩尔定律的真正含义。大概直到2002年,把摩尔定律曲解为时钟频率每18个月翻一番还没什么大错,事实上,摩尔定律是指电路密度每18个月翻番。过去区分这一点会显得太呆板,然而现在不同了,英特尔不再能提供更快的CPU,它只能提供更多的。由此产生的新摩尔定律指向了数量增长而非速度提高,这就没那么好了。摩尔定律曾经意味着,如果软件不够快,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待,硬件不可阻挡的发展会解决软件的问题。可现在如果软件不够快,就必须重写它们了,并且并行着做更多事情,这要比之前等待硬件升级花更多工夫。


  如果一个创业公司能够帮我们寻回老的摩尔定律,该有多棒啊。通过编写软件,让大量CPU在开发人员看来就像一个快速的CPU一样。实现这个愿望有几种方法。其中最具野心的是使之自动化:写一个编译器,能够让代码并行运行,然而这样智能的编译器近于不可能实现。但真的一点可能性都没有吗?今天在电脑内存里运行的软件就没有一个能成为这样的编译器吗?如果你有这个想法,就应该试着证明它,因为会得到很有趣的结果。如果如此智能的编译器并不是没有可能,而只是实现非常困难,那试着编写这样的软件是值得的,虽然成功的几率不高,但其预期价值会很高。


  对其预期价值高的判断理由是Web服务。如果你能写出一款软件,提供给程序员像以前摩尔定律那样的便利,那你就能将其转化成一种Web服务,这也意味着实际上你用了所有的用户。可以想象,如果存在一家处理器制造商能够继续提高时钟频率而不是电路密度,英特尔的生意将会被抢光。同样的,Web服务意味着没人能够看到他们的处理器,写一个智能编译器如同找回了摩尔定律,至少在服务器市场,你和那个处理器制造商没有区别。其中最没有野心的解决方法是从另一面入手,为程序员提供更多乐高积木式的并行化程序块,提供他们类似Hadoop和MapReduce之类的框架,然而程序员还是需要做很多优化工作。


  此外还有一条有趣的中间路线可以走,你可以开发一种半自动武器—即里面既有机器也有人的参与。一方面做一个类似于绝顶聪明编译器的东西来看好用户,同时找人用高度发达的优化工具来找出用户程序的瓶颈,然后把它给消除掉。做这些事情的人可以是你的员工,或者你也可以建立一个优化市场。此外还有相当不错的折衷方法,可以建立一个半自动工具。这将提供给用户相当智能的编译器(但人工将参与其中),用非常发达的优化工具找出并消除用户程序中的瓶颈。你可以把这工作交给自己的员工,或者建立一个为优化而存在的众包市场。这个市场对于逐步创造一个相当智能的编译器或许是可行的。参与者会积极投入提供优化工具,集合每个人的力量,我们已经得到了一个相当智能的编译器,并且不只属于某一个人。


  上面的话听上去很疯狂。但我喜欢这个离经叛道的想法。关注优化的想法与近几十年来软件开发的一般趋势相悖。想要写一个足够智能的编译器无疑被认为是个错误。即使不是错误,这种软件也被认为应该由开源项目去开发,而不是公司。此外,这事儿要是真成了,将会剥夺某些程序员的幸福感,他们就是以开发多令人瞠目般复杂的多线程应用为乐的。但到目前为止,我挑剔的眼光还没有找出反对这个想法的理由。


  这些就是我所说的创业想法。(翻译:刘明)


原作者:Paul Graham 本文转自CS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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