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5 日消息,近日,第 47915584 号、47916999 号、47919847 号“Smartisan App Store”商标准予注册的文书公开,苹果公司对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予支持。 文书详情显示,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Smartisan App Store”与异议人苹果公司的“App Store”商标指定使用服务虽属于类似服务,但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故双方商标未构成近似,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混淆和误认,对“Smartisan App Store”商标准予注册。 据了解,“Smartisan App Store”为“Smartisan 应用商店”的英文,其注册人为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目前,三枚被异议商标已完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