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度状告百度烤肉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终审进行公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关案件民事判决第五项,判令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分公司、第八分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百度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使用含有“百度”文字的企业名称,并连续七天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2320441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更名为北京樱都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此前,百度公司将五家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出五项诉讼请求: 一是给予“百度”商标在“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以驰名商标保护; 二是判令上述五家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百度”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是判令上述五家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是判令五家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5万元; 五是判令五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法院认为,上述五家公司使用与“百度”相近似的“京百度”作为企业字号,具有攀附百度公司“百度”商标声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五家公司与百度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五家公司的投资或经营主体产生误认,造成服务来源的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