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北京文化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登峰文化、壹同传奇、嘉影上行和西虹市影视四家公司的起诉状,要求合计支付约1.55亿元欠款及相关利息、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对此,北京文化方面表示,公司正在与相关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处理诉讼事宜,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其中: 吴京持股90%的登峰国际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6169万余元及相关利息; 陈思诚持股38.12%的壹同传奇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投资收益2910余万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的西红柿影视,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结算款项暂计2535万余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 嘉影上行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支付回收投资成本250万元;据实支付影片的应分配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支付的影片分配收入为人民币约724.70万元),以及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支付迟延履行支付义务的违约金。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曾出品《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流浪地球》《芳华》《战狼2》等电影作品。 国内电影排行榜前5部作品中,北京文化出品、发行的影片占据了3部。 虽然手握多部票房几十亿的电影,但北京文化的财报却非常不景气,2018年至2021年,北京文化营业收入分别为7.41亿元、8.55亿元、4.26亿元和2.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8%、15.37%、-50.22%和-30.02%;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23.06亿元、-7.67亿元和-1.33亿元。 2022年一季度,北京文化营业收入仅490.35万元,同比下滑6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