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周五(11月2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禁止华为、中兴通讯、海康威视、海能达和浙江大华五家公司在美国销售设备。 FCC称这五家的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FCC此举的依据是其于2019年颁布的一项旨在保护美国通信网络安全的法律。 早在FCC做出这一决定之前,华为、中兴通讯、海康威视、海能达和浙江大华五家公司就已被列入所谓“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安全风险”清单,进入清单的公司被认定对美国国家通信安全构成威胁。 除了上述五家公司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被列入了该清单。 今年3月,FCC将中国电信美洲公司和中国移动国际(美国)有限公司列入“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安全风险”清单。 今年9月20日,FCC再次将中国联通美洲运营有限公司与中资电信企业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通列入上述清单。 9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应称,这是美方借口所谓“国家安全”、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中国企业的又一案例。 汪文斌指出,美方此举违反市场经济规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我们对此坚决反对。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无理遏制打压中国企业。我们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