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2 00:55| 发布者: tianzc| 查看: 82| 评论: 0
2009年10月14日,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华电金山与金宇贸易商社和邹子文等36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者将所持的金山股份的控股股东东方新能源100%股权以12.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电金山。由此导致东方新能源持有的金山股份29.80%股权一并转让,使华电集团间接成为金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东方新能源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2097万元,净资产为4895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9亿元,比账面净资产增值80226万元,增值率为1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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