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2 01:01| 发布者: tianzc| 查看: 47| 评论: 0
江苏阳光表示,公司收购目的是为了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08年9月30日新桥热电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31,685.69万元人民币,经与金业投资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12,674.28万元人民币。 股权转让前,新桥热电注册资本为1800万美元,其中江苏阳光出资6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江阴金业投资出资7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4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新桥热电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蒸汽及相关产品。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桥热电注册资本仍为1800万美元,其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75%的股权;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4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25%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