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7 13:53| 发布者: tianzc| 查看: 1008| 评论: 0 |原作者: 爱评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 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 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 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 方面的利用。 全文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